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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0-00019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坛卫〔2020〕139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0-08-04 发布日期 2020-08-11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属医疗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常卫医政〔2020〕19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警惕麻痹松懈思想1.提高思想认识。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充分认清新冠疫情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坚持“防治结合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
坛卫〔2020〕139号

区属医疗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

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院感防控,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通知》(常卫医政〔2020〕19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我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警惕麻痹松懈思想

1.提高思想认识。医疗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形势,充分认清新冠疫情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坚持“防治结合、重在预防”、“平战结合,重在平时”的原则,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在做好正常医疗服务的同时,制定完善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措施,落细落实各项防控举措,确保医疗机构内不发生聚集性院感事件,成为疫情防控的前哨阵地。

二、强化重点地区管控。

2.高度关注重点地区。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境外、境内地区风险等级通报,对于来自境外、国内曾经疫情严重地区、或者高中风险地区的就诊患者,应深入仔细询问流行病学史以及是否有与农贸市场、生鲜活禽市场等场所的职业暴露史,相关密切接触史,并在病历中仔细记载,按照规定做好核酸检测等规范处置。

三、强化重点人群管理

3.严格医务人员的管理。医务人员严格实行“四个一律”的要求,实行严格的标准防护,按照《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防护技术指南(试行)》(国卫办医函[2020]155号)做好个人防护,正确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医疗机构院感工作人员、督查人员对防护工作应定期指导、督查。

4.加强门急诊就诊人员管理。二级以上医院一律实行分时段实名预约制,各医疗单位要大力宣传,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方便病人预约。要以微信和电话为主要预约方式,对于老年人或者急诊病人,可以现场挂号。严格管控候诊区,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门急诊输液座位尽量错开,避免人员聚集,减低交叉感染风险。

5.严格执行住院病人入院筛查管理。医疗机构要制定疫情期间患者入院筛查流程,保留医院隔离病区或者隔离病房,所有入院患者须经过核酸检测排除新冠感染后,方可收住普通病房。急诊或者手术患者需要紧急处置时,可先行抗体血清检测初筛,按相关要求规范处置。

6.严格执行陪护和探视人员管理。实施病房24小时封闭化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出,非必要不安排陪护探视,鼓励远程视频等方式探视。加强护理员队伍建设,提倡无陪护住院,确需照护的,施行一患一固定陪护,落实防护措施,严防外来人员输入感染。

四、强化重点场所管理

7.做好出入口管理。医疗机构应合理规划和管控入院大门、门急诊入口、住院入口及出入院通道路径,优化人车路线,配备专门力量引导来院人员有序进出。所有进入人员(含车内人员)要测体温、正确佩戴口罩、核验苏康码(健康码),非就诊人员原则上限制进入。体温异常或健康码非绿码人员按相关规范处置。

8.规范预检分诊处管理。医疗机构门诊、急诊均需设置预检分诊处(岗)。常态化配备经验丰富的医务人员,提高预检分诊质量。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外语志愿服务者和安保力量,在醒目位置开展疫情相关法治宣传。筛查出高危可疑人员,做好信息登记,需要转至发热门诊的一律单独引导。没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则单独将患者引导至隔离留观点,联系急救机构妥善转运至外院发热门诊就诊。

9.规范发热门诊建设和管理。医疗机构要持续强化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常态化运行。发热门诊与预检分诊有序衔接,按路程最短、接触人员最少的原则规划发热病人通道,与急救机构建立联络对接机制,确保转运过程无缝衔接、闭环管理。备足隔离留观床位,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对境内、外中高风险地区到发热门诊就诊患者第一时间隔离留观并开展相关检测,对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按规定迅速进行报告、隔离及转运工作,及时做好监测数据上报。不得擅自允许患者自行转院或者离院。

10.持续关注高风险科室。加强对手术室、血液净化中心、内镜中心、重症监护病房、隔离病区等高危科室的管理,定期进行新冠肺炎知识、院感知识、防护知识的培训。住院、手术或者高风险操作前应根据要求完善核酸检测等工作。严格限制高风险科室内住院患者、探视陪护人员无序流动。

五、强化重点环节管理

11.落实院感分级分区管理。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院感防控相关制度,加强诊疗环节的清洁消毒管理,做好环境通风管理。实行医疗区和非医疗区分隔管理,建立医院分区分级感染动态风险评估制度,根据风险评估情况,对不同的诊疗单元施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并明确标识。发热门诊、隔离病房、新冠核酸检验等存在高风险暴露的科室原则上纳入高风险区,实行三级防护;疫情期间的预检分诊点、重症医学科、呼吸内科、胸外科、内镜室、耳鼻喉科、眼科和口腔科等科室区域原则上纳入中风险区,实行二级防护;工作人员按要求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12.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细化医疗废物管理各项制度和流程。医疗废物暂存点要管理到位,杜绝开放式、露天存放。重点做好新冠医疗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和相关工作人员防护等。科学规范处置新冠肺炎患者遗体,加强防护,防范传播风险。

13.提高新冠病毒实验室检测能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核酸检测工作,规范标本采集、运输、保存、检测等流程,保障生物安全。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发热门诊患者、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等人群检测任务,并在检测能力范围内承担其他重点人群及“愿检尽检”人群检测工作。

14.加强防控物资应急保障。各级医疗机构加强针对疫情的物资储备工作,常规储备不低于10天用量。区物资中心采取与生产企业签订储备合同等方式,按照5日需求量进行储备。行政物资储备工作有专人负责,根据疫情动态变化随时调整储备量。切实做到保障有力、“平战”结合。

15.鼓励开展互联网医疗。医疗机构应积极开展互联网医疗,积极探索线上预检分诊,提升预检分诊效率和精准度,会同医保部门推进线上挂号、缴费、检查预约、检查结果取阅、线上咨询、慢病复诊、开药和药品配送等服务,减少因多次排队及等候引起的人员集聚。

六、强化重点制落实

16.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及培训制度。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统筹医疗资源,科学储备,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防控,有效救治”的原则制定并完善应急救治预案,密切关注风险地区动态变化,针对有可能出现的薄弱环节、风险点制定精准的策略和措施。定期开展新冠肺炎知识、院感防控知识全员培训及应急演练。

17.完善常态化防控督查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要形成内部日常督查制度,对新冠肺炎防控制度及流程、岗位职责、防控措施、重点环节及部门、教育培训等进行定期督查,发现薄弱环节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确保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实现问题清零,将院内感染风险降到最低。

18.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医疗机构要坚持把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压实责任,制定疫情感染管理相关问责制度,对疫情防控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疫情蔓延的部门和个人,严肃执纪问责。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8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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