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相关民营医疗机构:
为了做好金坛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现将《金坛区卫健系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金坛区卫健系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