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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区卫健系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338991665b/2020-00024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医疗卫生 卫健局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坛卫〔2020〕171号 发布机构 卫健局
产生日期 2020-09-09 发布日期 2020-10-1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相关民营医疗机构:为了做好金坛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现将《金坛区卫健系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件:金坛区卫健系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9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印发《金坛区卫健系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卫〔2020〕171号

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镇(中心)卫生院、相关民营医疗机构:

为了做好金坛区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工作,现将《金坛区卫健系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金坛区卫健系统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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