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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室,各司法所,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金坛公证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党委政府有关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随叫随到、不叫不到、说到做到、服务周到”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全区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服务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涉企公益法律服务活动
在疫情防控期间面向全区商会组织、企业和企业员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合同履行、医疗社保纠纷等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解答,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为困难企业和困难群众提供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准法律服务,从源头上有效预防法律风险。
二、畅通涉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
疫情期间,充分利用“12348”江苏法网、“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平台,对企业法律服务需求和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迅速反馈,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帮助企业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纠纷、克服困难,全方位、全时空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法律需求。在“金坛司法行政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开通疫情防控法律服务模块,编制发布疫情防控法律政策问答,提供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信息,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开展公证惠企专项行动
公证服务采取专人专办方式,对因受疫情影响的经营困难企业,酌情减免收取公证费用。提供电话、在线预约等服务,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的公证需求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对企业因疫情造成的延长假期、延迟复工等原因,导致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带来的违约风险,办理不可抗力事实类证明服务,合理规避风险;对企业因疫情防控,搬迁、封存企业的设备和物资时,充分发挥公证的证据保全作用;疫情期间为企业复工后融资活动办理合同公证,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四、加强涉企政策法治保障
为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重点对疫期发布的涉企行政规范性文件加强合法性审核,为党委政府作出防控疫情决策建言献策,提供法律依据,提出合法合规意见,发挥依法防疫的参谋助手作用。对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文件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确保规范性文件不规定应由市场调节、自律管理的事项,依法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
五、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遵循依法有序、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精准适当的原则,执法尺度与查处的相关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当,以有利于防控阻击疫情、有利于保障复工复产、有利于惩治违法行为、有利于保护合法权益为标准,分级分类、精准施策,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六、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职能
开通涉及企业复工复产相关行政复议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确保复议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对各镇(街道)和区级机关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侵害企业或职工合法权益类案件,尤其是行政处罚类、行政许可类等可能直接影响当事人权益类案件坚决做到依法公正公开办理,确保在疫情防控期间正常的行政管理秩序稳定性和公信力。
七、强化涉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一所五站点”作用,落实“人民调解三十六法”,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发生的合同履行、劳动用工、健康安全保障等纠纷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调处。各司法所、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要积极参与企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做好合同纠纷、劳资等纠纷调处,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努力实现纠纷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
八、开展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营造依法防疫、科学防疫的大普法格局,借助公众号、微信群等载体,宣传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知识,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增强普法宣传时效性。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常州市金坛区司法局
2020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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