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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的告知书
  信息来源:广电台 发布时间:2020-01-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各陆生野生动物养殖户、经营利用户: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省政府 1月 26日召开的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管控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局向全区各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和经营利用户发出告知书。

一、各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野生动物对外扩散和转运贩卖。

二、各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单位和个人严禁在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进行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三、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 12315 热线或平台举报。

四、我局将加强检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请各养殖、经营户严格遵照执行,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作出贡献。

常州市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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