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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下达2019年度常州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9062P/2019-0006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农业农村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农发〔2019〕183号 坛财联〔2019〕150号 发布机构 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 2019-12-03 发布日期 2019-12-0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金城镇农经站、财政所:按照常州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规〔2016〕4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常扶办〔2019〕2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9〕35号)工作要求,常州市对我区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2019年市级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列区
 
关于下达2019年度常州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
坛农发〔2019〕183号 坛财联〔2019〕150号

金城镇农经站、财政所:

按照常州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财规〔2016〕4号)、《关于印发2019年全市扶贫开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常扶办〔2019〕2号)和《关于下达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常农计〔2019〕35号)工作要求,常州市对我区申报的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2019年市级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列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2019年“2130126”农村公益事业预算支出科目。

一、金城镇要严格按照要求,健全项目管理机制,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健全财务制度,规范项目资金支出的原始凭证管理,对项目资金(包括自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二、金城镇要对2019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跟踪管理,确保发挥扶贫作用。

附件: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3日

附件

2019年度市级财政扶贫开发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类型

申报单位

建设内容和资金用途

补助金额

1

物业

增收

金坛区金城镇培丰村村民委员会

新建水泥场地C30混凝土3500平方米,钢结构库房1120平方米,明沟300米。已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对外发包,年收益8.98万元。

78

合计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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