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农服站(经发办、农业农村办、农村工作局)、财政所(局):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区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财农〔2019〕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研究制订了《金坛区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金坛区2019年稻谷补贴(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 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12日
抄送: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附件
金坛区2019年稻谷补贴(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财政局、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常州市区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财农〔2019〕1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2019年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在金坛区域内达到20亩及以上的稻谷规模生产者(不重复发放)。
二、补贴计发依据及标准
补贴计发依据为2019年单一主体种植水稻面积达到20亩及以上的稻谷规模生产者实际稻谷种植面积,补贴标准为120元/亩。
三、实施程序
1.建立补贴清册。村民委员会根据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稻谷规模生产者申报(申报表格式见附表1),并登记造册(分户登记清册格式见附表2),稻谷规模生产者要签字确认,分户登记清册由经办人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行政村公章后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村组织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7日。同一稻谷规模生产者水稻种植涉及多个村的,要在每个村单独申报。
2.公开公示。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对各村造册上报的补贴面积和金额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加盖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公章,并组织各行政村以村为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应在行政村公示栏和村民小组醒目位置一并进行。公示内容应包括申报主体名称、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以及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镇(街道)财政部门、镇(街道)农业部门举报电话。公示情况要拍照并报镇(街道)财政部门存档。公示有异议的,要及时查实更正并再次张榜公布。公示无异议后,申报材料和分户登记清册报镇级财政部门存档。
3.资金发放。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镇(街道)及时汇总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表3),正式行文报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同时发送电子表至jtnyk@qq.com),汇总结果(格式见附表4)经区人民政府审定后上报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上报汇总表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市财政根据我区上报的补贴面积和补贴金额,将补贴资金下达我区,我区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申报面积在哪个镇(街道),补贴资金就在哪个镇(街道)发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工作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总责,财政、农业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密切部门合作,抓好工作落实;要做好基础数据的采集审核、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并对补贴发放过程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各镇(街道)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抓好稻谷补贴工作的落实,发挥补贴政策效应。
2.强化政策宣传。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多种媒体对稻谷补贴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并印发补贴政策告知书,使各类稻谷生产经营者了解稻谷补贴政策的意义和内容。区12345政务服务热线接受咨询和投诉。
3.规范操作程序。各地要严格按照补贴发放规定做好补贴核定、登记造册、公开公示和审核汇总等工作。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必须全部通过《江苏省农民补贴一折通》系统操作,款项要统一注明“稻谷补贴”,应发放给农户的补贴资金由代发银行直接打卡发放到农户“一折通”存折,严禁使用现金兑付补贴资金;应发放给村组集体、企业、合作社等单位的补贴资金必须直接发放到对公账户,严禁由村干部或其他个人代领。要采取电话、短信、广播、告示栏等有效方式及时将补贴项目和金额告知补贴对象。补贴资金的发放必须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稻谷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也不得抵顶其他任何款项。
4.强化监督检查。一是设立监督电话。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别设立了补贴工作监督电话,通过网络等媒体向全社会公布;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也将分别设立补贴工作监督电话,通过网络及各公示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将稻谷补贴纳入地方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范围,按照规定程序和方法,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三是做好补贴档案管理。建立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以备查询。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完善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财政、农业、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各环节监管,严肃查处违反补贴政策规定的行为;要加强信访处理工作,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将适时对各地补贴发放情况组织检查,并予以通报。
监督电话:市财政局 85681859 市农业农村局 81667970
区财政局 82328723 区农业农村局 80189060
附表:1.2019年稻谷补贴(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申报表
2.常州市2019年稻谷补贴(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分户登记清册
3.常州市2019年稻谷补贴(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镇级汇总表
4.常州市金坛区2019年稻谷补贴(稻谷规模生产者补贴)分镇汇总表
附件及全文下载:关于印发《金坛区2019年稻谷补贴(稻谷规模生产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pdf(点击下载)1015-关于印发金坛区2019年稻谷补贴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定稿).doc(点击下载)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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