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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19-00002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18〕18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8-12-18 发布日期 2019-01-0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坛政发〔2018〕18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省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苏政发〔2018〕110号)和《市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常政发〔2018〕105号)等文件要求,区政府决定,取消6项行政许可等事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应立即停止审批,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监管细则,明确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附件: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坛政发〔2018〕182号附件.doc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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