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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2048201413881XC/2019-00084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规章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9〕91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9-18 公开日期 2019-10-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9〕9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各办局,各区管国有公司、区直属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6〕17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6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挖掘和利用文化资源潜力,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扎实推进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现就创建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打造“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的目标,突出自身区位优势,整合区域资源,充分挖掘茅山文化特色,把茅山闲养小镇打造成地域风情浓郁、游客体验独特、人居环境优美、公共服务完善、综合管理规范的旅游风情小镇。

二、总体目标

以东方盐湖城茅山盐泉小镇道天下景区为茅山闲养小镇核心区,开发建设小镇客厅、茅山国际会议中心、青青源境、南湖温泉小镇、美池温泉度假村、茅山茶海等重点项目,推进落实配套提升、景观改造和环境优化等基础工程,打造集度假、闲养、风情、美食、娱乐、购物等要素于一体,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功能高度融合的旅游风情小镇,最终实现旅游富民、惠民。力争2021年创成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实现游客人均逗留时间2.5天以上,人均消费2000元以上,年接待人数超500万,年综合营收10亿元为目标。

三、重点工作

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时效性、持续性强。对照创建标准,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健全管理体制

成立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创建办”)。区创建办负责协调、推进创建工作。明确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茅管会”)和东方盐湖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盐湖城”)为创建工作的实施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创建工作。东方盐湖城为创建工作的市场运营主体,积极引进市场主体和各类人才进驻,推动项目按时序进度建设,确保茅山闲养小镇的可持续性发展。

2.编制创建规划

编制茅山闲养小镇创建规划,并于9月底通过评审。规划编制注重旅游风情小镇特色,强调以风情特色、居民共享、配套服务、持续发展为主题,兼以文化、旅游、康养、娱乐为一体,形成独特的以茅山当地本脉文化为特色的旅游风情小镇。同时对生态植被、文化遗产等进行有效保护。

3.打造风情特色

茅山闲养小镇依托茅山现有的山、水、盐、茶、药、泉以及道文化、本脉文化为基础,形成独有的风情特色。重点围绕六大资源开发建设主题明确的旅游项目;在品牌营销方面着重围绕文旅融合发展,以主题鲜明的景区(点)为推广主体,加大营销力度,形成较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推进项目建设

统筹安排茅山闲养小镇项目建设,力争3年内完成。不断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旅游发展化境。按照时间节点先后实施小镇客厅、茅山茶海、美池温泉度假村、青青源境、茅山国际会议中心、南湖温泉小镇等项目的开发建设,同步完成道路景观及市政管网等相关配套建设。

5.完善配套服务

着力推进、完善创建区域内的道路、停车场、小镇客厅、景观绿化、旅游厕所、供水供电、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配套,按照5A级景区服务功能标准规划建设。突出小镇客厅的功能配套,形成游客咨询服务、小镇居民共享的一体化综合配套设施,同时加强环境整治工作,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四、职责分工

区创建办负责创建工作的任务分工和总协调,负责创建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的任务分工,并对创建实施主体、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行督查考核,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1.创建实施主体:区创建办、茅管会、东方盐湖城。

主要职责:负责风情小镇规划编制及相关创建工作方案制定、创建任务分工,协同各创建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完成创建目标。

2.创建责任单位:茅管会、区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文旅局、卫健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东方盐湖城。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规划项目的推进落实及品牌推广、市场营销等工作,协助区创建办完善配套服务功能。

3.创建配合单位:区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统计局、金坛公安分局、燃气办、金坛自来水公司、金坛供电公司、金坛电信公司、金坛移动公司、常州市金坛区鑫峰置业有限公司、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

主要职责:完成区创建办指定的工作任务,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

五、实施时间

1.创建准备阶段(2019年1月—2019年10月)

成立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编制与评审创建规划、出台实施方案及创建申报等。

2.创建实施阶段(2019年6月—2021年12月)

按序时进度扎实推进项目建设、运营及品牌推广,建设和完善各项基础设施。

3.对标完善阶段(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标找差,补齐短板,完善相关配套,力争达到创建各项要求。

4.创建验收阶段(2021年6月至2021年12月)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审,对于合格的项目将给予一些政策和资金支持,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将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到位。

六、创建要求

1.强化政府引领。区创建办将强化创建工作的引领指导、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和跟踪服务,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解决协调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宣传,切实增强茅山闲养小镇创建范围内的住户、商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实施。同时每年举办相关的节庆活动,强化品牌意识,提高茅山闲养小镇吸引力和影响力。                                                    

3.强化督查落实。领导小组及创建办要强化督查推进,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听取汇报与实地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成员单位的推进落实情况跟踪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创建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件:1.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扎实有效推进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强化创建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创建早日成功,经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金坛区茅山闲养小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明江 副区长

副组长:周忱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陆礼军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汤 芳 区文旅局局长

杨国忠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

吴 静 东方盐湖城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徐科峰 区发改局副局长

刘国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王志东 区人社局副局长

杨建忠 区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尹志文 区住建局党委副书记

庄月芳 区城管局副局长

陈锁连 区交通局副局长

贺建新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沃春华  区文旅局副局长

林小俊 区卫健局副局长

喜晶颖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徐晓雪 区综合抽样调查队队长

庄金中 金坛公安分局副局长

钱 炜 金坛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周 晔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旅游发展局局长

高志平 金坛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钱中明 金坛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江 涛 金坛移动公司副总经理

秦 湘 金坛自来水公司总经理

陈 杰 区燃管处副主任

叶 波 东方盐湖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 云 东方盐湖城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金雪芳 常州市金坛区鑫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尹福生 江苏鑫品茶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文旅局,沃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创建具体事项的协调、推进、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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