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元旦起长荡湖封湖禁渔

发布日期:2019-01-02

为加强长荡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管理,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省农业农村厅批准《长荡湖封湖禁渔通告》,2019年长荡湖封湖禁渔将分两个阶段实施。

根据《通告》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至5月15日,7月16日至8月31日长荡湖全湖禁渔,具体范围以长荡湖湖堤为界,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长荡湖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为全年禁渔区,范围以四周标志桩为界。

长荡湖封湖禁渔已实施46年,通过实施生态放流、渔业资源自然繁殖等多种保护措施,目前湖区生态良性发展,生物多样性恢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