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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2018年金坛区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417/2018-0001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产品质量 指前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指政发〔2018〕25号 发布机构 指前镇
产生日期 2018-04-17 发布日期 2018-04-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全面掌握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现将《2018年金坛区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1:______(盖章)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统计表附件2: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检查记录表2018年4月17日2018年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一、排查时间4月1日起至6月30日
 
关于印发《2018年金坛区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指政发〔2018〕25号

为全面掌握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行动,现将《2018年金坛区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排查时间

4月1日起至6月30日

二、排查组织

本次大排查由各村民委员会根据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采取实地检查和监督抽查的方式,排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风险和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排查对象

全镇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经营店、涉农企业、种养殖基地和规模种养殖大户

四、排查步骤

摸底排查阶段

广泛开展动员宣传,督促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对全镇范围内农业投入品经营店、涉农企业、生产基地和规模种养殖大户进行认真摸底和隐患排查。

整治查处阶段

对隐患排查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需要整改的报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并由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符合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查处;有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总结阶段

对此次隐患排查行动进行认真总结,对活动开展过程中一些好的经验、好做法,及时提炼,形成典型材料,对排查专项行动中敷衍了事、失职渎职、漏报瞒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实地检查

1、农业投入品经营店:重点排查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禁限用农药、兽药,认真检查进出库记录。要求各门店对农药、化肥、种子、兽药等农药投入品建立经营台账,记载其名称、来源、进货渠道和日期、销售时间、销售对象和销售数量。

2、涉农企业、种养殖基地和种养殖大户:突出排查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水产品等农产品的用药情况,投入品仓库和生产记录档案情况(记录农产品投入品的名称、来源、用法、用量和使用、停用的日期),严密排查违禁农业投入品使用及超标使用农业投入品情况。

监督抽检

各村要积极配合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对检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要依法进行查处,并举一反三,追根溯源。

六、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本方案的落实,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落实专人负责,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此次隐患排查工作抓好、抓出成效。

建立责任体系,严格追究责任

要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体系,把领导责任、管理责任、操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到人;对于排查出来的隐患做好记录并进行分类处理,不留“死角”。属于一般性隐患的要边排查、边整改到位;属于本区域内难以解决的重点疑难隐患,汇总报区统一处理。要明确农产品生产者为第一责任人,对排查中查出的重大突出问题,要实行严格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各村要及时查处隐患,为隐患排查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按照工作步骤中的时间要求报送相关信息。按要求填写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检查记录(附件1、附件2),并将隐患排查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30日前加盖村委会公章交指前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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