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常州市金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于2017年6月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规划实施以来,对加强城乡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时代的到来,对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为适应新时代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以及省委省政府“两聚一高”发展方略和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方案,践行“保护资源、节约集约、维护权益、改革创新”的国土资源工作总要求,结合新常态下国土资源工作的新形势和任务,将静态的土地规划编制与动态的规划实施管理相结合,常州市金坛区组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于2018年6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安排流量指标1.50万亩。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江苏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技术指南》(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8〕183号)等文件精神,常州市金坛区组织编制了常州市金坛区及薛埠镇、直溪镇、朱林镇、指前镇、金城镇、东城街道、尧塘街道、儒林镇和西城街道等9个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落实了金坛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以及省厅下达的流量指标,划定了村镇建设控制区,优化了各镇(街道)的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更有利于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发挥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提高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能力。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县级).pdf
附件:
金坛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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