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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8-0002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18〕19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8-02-01 发布日期 2018-02-13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的通知
坛政发〔2018〕19号


为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现就明确城市规划区范围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城市规划区(简称“城区”),主要包括滨湖新城、金沙老城和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四至范围为:东至银湖路(G233),南至常合高速(S38),西至新丹金溧漕河,北至通济河、老丹金溧漕河及金坛区界,区域面积168.8平方公里。(范围图见附件1)

二、城市规划区中心区(简称“中心城区”),包括滨湖新城和金沙老城,四至范围为:东至金湖路(S240),南至江东大道(G233),西至新丹金溧漕河,北至良常路(S340),区域面积62.8平方公里。(范围图见附件2)

三、之前对城区和中心城区范围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常州市金坛区城区范围图

2.常州市金坛区中心城区范围图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坛政发〔2018〕19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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