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8年12月11日起)
二、联 系 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行政服务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833554/82888448
四、电子邮箱:jthbxzfwk@163.com
五、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金山路168号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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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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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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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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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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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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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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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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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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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部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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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儒林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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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万纳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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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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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儒林工业园,主要从事改性塑料粒子、塑料制品的生产。公司于2017年11月委托苏州科太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2月7日获得了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的批复(坛环服复〔2017〕21号)。本次验收内容为江苏万纳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改性塑料粒子及制品项目(部分验收:年产改性塑料粒子3500吨、塑料制品800吨)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整体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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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的混合机、切粒机、破碎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音,通过减振、隔声、厂房屏蔽、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2)固体废物:该项目设置了一般固体废弃物库房、危废库房,并悬挂了环保标志牌,同时建立了一般固废管理台账及危废管理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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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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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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