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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K7)
  信息来源: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2018-12-0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7日-2018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9-82690631、82690633

通讯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市民中心清风路1号

联系人:常州市金坛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新建年产自动化设备零部件360吨、汽车零部件840吨项目

金坛经济开发区河山环路7号

江苏华灿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金坛经济开发区河山环路7号(租用常州天宏纸品有限公司厂房)。总投资1000万元,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自动化设备零部件360吨、汽车零部件840吨。

1.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不得有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排放。生活废水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接管排放。

2.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噪声功能区标准。

3.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不合格品外售综合利用;废切削液(HW09)、废切削液桶(HW49)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含含废油手套、抹布)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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