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原名金坛经济开发区盐化工区),是常州市人民政府2008年3月同意设立的(常政发〔2008〕146号),在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范围内。2015年,金坛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取得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批复(苏环审〔2015〕52号)。现拟对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进行单独管理,金坛金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委托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对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进行单独规划,指导产业园的发展。
本次规划作出的调整为整合、置换金城镇培丰化工集中区面积,关停金城镇培丰化工集中区,将其面积置换到金坛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同时将产业园分为东西两区,面积扩增至3.8km2,本次产业园新增0.25km2,小于原培丰化工区面积0.266km2,金坛区内不新增化工园面积。产业园充分依托金坛岩盐资源优势,以一体化的模式构筑盐化工及其产品的深加工,发展新材料产业,同时接收全市重点化工企业搬迁和升级,形成独具特色的新材料科技产业集群,并带动其他相关产业的发展,使其成为“苏南地区知名的新材料科技产业园区、金城科技产业园重要增长极”。依托现有发展条件与优势,围绕盐化工基础化学品延伸多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品,形成盐化工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环保产业有机集合的产业集群,打造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独具特色的化工生产园区。
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发2006[28号]文、苏环办[2011]374文的要求,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意见。听证会定于2018年11月29日在金城镇人民政府1楼1号会议室召开,有意向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请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同进提出自己所持意见的要点。书面申请可以递交金坛金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个人或者组织可以凭有效证件提出旁听申请,旁听者不享有听证会发言权,但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后,向听证会主持人或者有关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旁听者可提出旁听申请。
金坛金城科技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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