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价格收费 >内容
我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最新权力清单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8-23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近期,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省授权常州市定价目录》(常政办发〔2018〕114号),于2018年8月9日起正式施行,这也成为我区政府定价管理的最新权力清单。

对照《目录》可以发现,我区全部承接了新目录中所有12大类本区范围内的定价权限。其中,重要公用事业主要为燃气、供排水、供热、交通运输中具有垄断性质的4大类;基本公共服务主要为环境卫生服务、医疗服务、教育、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旅游、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等7大类;重要专业服务1大类。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按照上级要求,把新修订的定价目录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既积极保障市场主体对目录之外市场调节价项目的自主定价权力,又坚决落实目录之内政府定价项目依法定价的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新修订的《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政府定价程序,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真正把政府定价项目管细、管好、管到位。

附件:省授权常州市定价目录

附件下载:省授权常州市定价目录.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