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考核要求,近日,区发改委会同卫计局对我区人民医院和中医医院2017年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次考核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通知》(苏价医[2013]449号)和《常州市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的实施方案(试行)》(常价医[2014]80号)等文件精神,在医院自评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查阅相关文件、记录,核对财务报表和监测数据等方式,从价格管理基础、每门诊人次医药费涨跌幅度、每出院者平均医药费涨跌幅度、每人次卫生材料费涨跌幅度、每人次检查检验费涨跌幅度、药占比、床护比、廉价药品使用八个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从考核的情况看,两家公立医院2017年各项考核指标总体控制较好,扣分项主要集中在每门诊人次医药费涨跌幅度、每人次检查检验费涨跌幅度和药占比方面。两家医院表示,将积极采取有效手段,持续做好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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