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价格收费 >内容
2月1日起取消法定培训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信息来源:发展和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01-3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附件下载:苏政发〔2018〕20号-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转出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苏政发〔2018〕20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