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一季度,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8.1亿元,同比增长9.8%。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统计,城镇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8.66亿元,同比增长9.4%;农村地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44亿元,同比增长13.3%。
按行业分类统计,批发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0.17亿元,同比增长4.4%;零售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59.38亿元,同比增长10.6%;住宿业实现营业额5638万元,同比略有下降;餐饮业实现营业额7.98亿元,同比增长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