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2020专题 > 金坛区2020聚力人才引育专题 > 人才政策 > 内容
关于人才购房补贴网上申领的实施细则
  信息来源:金沙英才网 发布时间:2018-11-2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鼓励各类人才扎根金坛就业创业相关政策精神,为明确人才购房补贴网上申请和审核事宜,特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对象

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国家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各类人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本人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在金坛城区范围内购置首套住房,可申请人才购房补贴,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在金坛区工作且满1年;

2.本人在金坛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满1年;

3.本人户口在金坛区登记且满1年,已婚的,配偶户口也已在金坛区登记;

4.本人及该住房的其他产权共有人一致同意,该住房5年内不上市交易;

5.本人承诺,在该住房可上市交易前,本人户口不迁出金坛区。

三、申请资料

申请对象申请人才购房补贴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簿或户口卡。

3.本人及首套住房的其他共有权人与区人社局关于“该住房自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之时5年内不上市交易”的《人才购房补贴申领协议书》。

4.本人关于“该住房可上市交易前,本人户口不迁出金坛区”等的《人才购房补贴申领承诺书》。

5.本人毕业证书(其中,2001年1月1日之前毕业的,需提供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职称评审表、职称发文文件,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及职业资格发文文件。

6.其它相关辅助材料。

四、办理流程及时限

申请对象可登录“金沙英才网”(www.jsyctalent.com)或“金沙英才”微信公众号的“金沙英才就业创业系统”办理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事宜(须注册并实名认证)。申请材料齐全并点击确认后,金沙英才就业创业系统向申请对象登记手机号发送短信,短信须载明申请时间(以下简称“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

1.申请对象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和国家职业资格等资质条件审核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且应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2.“本人在金坛区工作且满1年”“本人在金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且满1年”审核事宜,由区人社局负责,且应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3.“本人户口在金坛区登记且满1年”审核事宜,由金坛公安分局负责,且应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

4.“申请对象未婚”审核事宜,由区民政局负责,且应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已婚的申请对象,其“配偶户口也已在金坛区登记”审核事宜,由金坛公安分局负责,且应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5.首套住房认定事宜由金坛不动产分中心牵头负责,且应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

6.首套住房原所有权人与申请对象本人之间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属于“故意技术处理领取补贴”,不得享受人才购房补贴。直系亲属包括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岳父岳母、外祖父母。本条事宜的认定由金坛公安分局负责,且应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以上1—6项审核未获通过的,由审核责任部门通过金沙英才就业创业系统向申请对象登记手机号发送短信,告知具体理由。1—6项审核全部通过后,由金沙英才就业创业系统向申请对象登记手机号发送短信,告知审核通过的具体时间。

7.首套住房成交价格认定事宜,由金坛不动产分中心和区住建委负责,且应于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之时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其它

本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相关部门后负责解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