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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党(总)支部,各村、居委会,机关各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研究决定:
张勤芳同志任西门社区党总支书记;
符金和同志任文化社区党总支书记;
贺素珍同志任春风社区党总支书记;
刘粉英同志任翠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王惠霞同志任丹阳门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 旭同志任虹桥社区党总支书记;
袁建霞同志任东园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腊美同志任小南门社区党总支书记;
唐惠娟同志任河滨社区党总支书记;
袁粉美同志任九洲里社区党支部书记;
谢月华同志主持愚池社区党支部工作;
王 宇同志任金安社区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
杨秋月同志任春风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高 晶同志任翠园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 瑜同志任丹阳门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徐小珍同志任东园社区党总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李兴美同志任北门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虞亚俊同志任南洲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施可慧同志任九洲里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朱华香同志任北园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试用期一年);
陈玲娣同志任虹桥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史春华同志河滨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袁粉美同志愚池社区党支部书记职务;
免去王 宇同志文化社区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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