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天(自2017年2月2日起)
二、联 系 人:金坛经济开发区科技经贸局环境保护科
三、联系电话:0519-82332702/82690633
四、电子邮箱:jtjjkfqhbk@163.com
五、通讯地址: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
邮编:213200
六、听证权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要求听证。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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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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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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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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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监测(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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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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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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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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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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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气动工具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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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金坛区华城晨风路1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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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索兰(常州)工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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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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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格索兰(常州)工具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金坛区华城晨风路190号。该公司“生产气动工具技术改造项目”于2016年8月31日通过金坛区环保局审批(坛环开审[2016]69号)。目前,该项目已达年产气动工具80万套的生产规模,2016年11月7日-8日企业委托常州苏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开展了验收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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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的涂胶废气经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经配套的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经监测,厂界监控点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监控浓度两天均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油烟废气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小型规模”标准。
2、废水:
该项目生产废水(震研废水、清洗废水及地面清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经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管网。经监测,该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石油类和动植物油两天日平均值均符合金坛区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床、磨床、铣床、加工中心、钻床、离心机、砂轮机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经监测:东、西、北厂界昼、夜间监测值两天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中3类排放限值,南厂界昼、夜间监测值两天均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4类标准排放限值。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金属屑外售综合利用;含油污泥(HW08)、废矿物油(HW08)、废灯管(HW29)、废油漆桶(HW49)、废油桶(HW49)、废胶桶(HW49)、含油抹布和手套(HW49)按照《关于对英格索兰(常州)工具有限公司延期贮存危险废物申请的批复》(坛环辐[2017]7号)要求规范暂存,废切削液作为危险废物委托常州市风华环保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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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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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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