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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食安办“四要求”积极落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6-12-27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金坛区食安办“四要求”积极落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责任,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工作计划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责任到位。各镇(街道)食安办要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积极牵头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巡查,加大隐患整改治理力度,同时将开展计划及时报区食安办备案,做到巡查不走过场、整治不打折扣。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检查。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食品安全实际,强化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等的检查力度。对集中承办节日聚餐活动,特别是承办“年夜饭”、“团圆饭”、等餐饮服务单位要提前介入、重点防控,对农家宴、其他群体性聚餐要加强监督指导工作,对不具备提供餐饮服务条件的要坚决整改或取缔,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在节日期间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导向,把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合理消费作为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的重要抓手。及时公布执法抽检情况,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消费,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密切关注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是强化应急,受理举报。开发区,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履职尽责,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热情受理群众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认真记录群众反映的情况,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障通讯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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