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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金坛区新就业人员结果公示(第四批)
发布时间:2016-11-21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根据《金坛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坛政规〔201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2016年度(第四批)共申请受理新就业人员7户。经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与公示、区住房保障办会同区总工会、住建局、民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审,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7户。现将会审结果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方式:1、当面举报及信函举报:区监察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东环一路669号);2、电话举报:区监察局:12388、市住房保障办公室:82807918、82801688。

序号

申请人

       单位

毕业时间

保障方式

   身份证号码

会审结果

1

李小燕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012.6

实物配租

3425011986****2823

符合

2

夏聪琳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016.6

实物配租

3203811993****9226

符合

3

皮晓杰

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

2016.6

实物配租

3208211993****3918

符合

4

陈超

 园林管理处

2015.6

实物配租

3204811992****3639

符合

5

陈雨薇

 园林管理处

2013.7

实物配租

3204811991****2228

符合

6

甘正清

 园林管理处

2015.6

实物配租

3204811993****7722

符合

7

陈玲玉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3.6

实物配租

3204831990****304X

符合

常州市金坛区住房保障办公室

2016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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