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不仅是各级政府关注重点,是广大人民群众议论的焦点,同时也是食品监管中的难点。目前,《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号令)已实施,为此,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辖区食用农产品市场质量有了明显改善。
一是充分调研。分管局长带队深入农村市场了解情况,从市场产权的归属、制度建设,经营户档案、信息公示、责任书签订、协议书、承诺书、快速检测实验室工作、销售凭证、地产证明等方面的情况与市场负责人进行沟通。目前全区有食用农产品市场(商超)41家,各市场管理存在较大差距,有少数市场较为规范,能做到制度上墙、建立经营者档案、信息及时公示、如实开展快速检测,提供农户产地证明等,但按照国家局20号令的要求仍不够规范。
二是统一培训。多次集中召开(开展)了食用农产品监管人员及市场开办者会议和培训班,及时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号令及各级监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市场开办者及监管人员,明确该怎么做、做什么。
三是统一管理。统一制度,将20号令中的有关制度要求,由业务科室统一制作具体模板,由各分局发给市场开办者,市场开办者按实际情况选择制作上墙;统一台账,根据20号令的要求,统一制作了快速检测记录,销售凭证,责任书、承诺书、协议书公示样稿,诉举报、事故、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处置记录等;统一发放快检试剂,由区局统一购买快速检测试剂,每半年一次发放给分局(防止试剂过期),市场主办者到分局领用;统一要求,要求对市场进行检查指导,填写统一的监督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违法的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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