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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食安办“五要求”切实做好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6-09-2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2016年国庆将至,为有针对性地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巩固高温季节及灾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排查治理突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防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金坛区食安办及时发文“五要求”保障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强化重点监管,加大食品监督检查力度。以商业区、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城乡结合地区等节日和旅游度假消费集中区域为重点区域,以大型商超、承办集体聚餐餐饮服务单位、连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等为重点场所,以肉制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热销食品及水产品、畜禽产品等食用农产品为重点品种,严格网络订餐管理,加大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管理力度。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农家乐、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

  二是强化抽检风险监测,严格节令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食品抽检单位要在日常监督抽检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本地排查出的食品安全隐患点,组织开展节日期间热销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并切实做好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工作,积极防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三是强化突出问题治理,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严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企业和食品立即采取责令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行政强制措施,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节日期间良好共治氛围。积极利用各类媒体,深入社区和乡村,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宣传教育;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是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密切关注舆情动态,保持通讯畅通。对涉及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安全舆情信息要及时应对和处置。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第一时间上报并依法处置,对一些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要快速查处平息,严防事态扩大,确保国庆期间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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