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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将执行居民电价
发布时间:2016-09-09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将执行居民电价

  为支持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发展,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明确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电价执行政策的通知》(苏价工〔2016〕182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对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基地用电参照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价格执行。

  一、经地方编制部门批准建立的公益一类、日常经费由财政全额拨付的事业单位;

  二、除向学生收取伙食费外,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素质教育基地没有对外出租(借)等经营行为。

   价格科:冯鲁明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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