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金坛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规定,现将常州市金坛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条例》和《暂行办法》的要求,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成效。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945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类信息1002条,动态信息8943条。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和信息解读工作,公开政策解读2条,举办新闻发布会6期,确保了政府主流声音和权威信息在网络、电台、电视中传播。
二、切实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快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有序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根据中央“今年全面取消非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对区五轮审改梳理出的34项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取消所有非行政许可事项。出台《金坛市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坛政发〔2015〕52号),确定区保留行政许可事项169项,与前轮审改清单相比,精简事项153项,精简率47.5%,同步在“中国•金坛”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根据审批事项目录变动情况,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权力库的事项内容进行调整,确保将审改确定的许可、管理服务和上报件全部在网上调整到位,将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落到实处。
(二)有序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通知》(常政办发〔2015〕21号)文件要求,全面梳理现有财政专项资金,形成全区财政专项资金目录清单,依托“中国•金坛”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一是细化公开内容。区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坛财字〔2015〕54号),明确要求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64个部门(除涉密部门外)公开本部门(含下属单位)收支预算。公开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以及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其中“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二是按时间节点有序公开。区于1月和10月下达部门预决算批复后,通过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分别于5月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10月公开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相关信息,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128条、采购公告类信息131条、中标公示类信息98条,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方便市民监督。三是建立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动态掌握预决算公开进展情况,加强社会反映评估,把信息公开纳入常态工作。
(三)强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土地出让等信息公开。全年公开招拍挂公告类信息80条,划拨结果公示类信息16条,出让结果公示类信息63条,用地审批类信息136条。二是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项工程建设信息公开。公共租赁住房全年开工建设2931套,竣工建成702套;限价商品房开工建设1935套,基本建成3047套;新城东苑四期经济适用住房332套;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工建设9019套。全年公开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安置147户,实物配租安置72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3户,实物安置162户,公开相关信息17条。三是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公开工作,发放政策宣传册子1000余份。金虹纺织地块旧城改造项目采用公开集中选房的方式进行选房,有效推进了征收工作的开展。
(四)深化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健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制作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加强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各学段学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各种招生信息,提升入学信息知晓率,规范了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行为。向社会公布各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招收新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公正、透明。二是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医疗项目名称、内容、服务费用,向患者提供包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的名称、单价、数量等内容的门诊和住院费用清单。通过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等方式公示医疗服务项目、药品、高值耗材以及使用量大的医用耗材等收费价格,公开相关信息327条。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社保参保政策、招聘会信息等32条;公开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办事信息7条。四是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对城乡低保对象5366户,8930人,发放保障金3228.9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671户,1130人,发放保障金516.24万元;农村低保对象4695户,7800人,发放保障金2712.7万元),具体标准、审批流程、资金发放情况均进行了公示。较好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每日公布全区空气质量日报,公示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并按国家相关要求进行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公开和污染减排信息公开,公开环评信息116条,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12条。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严格办案程序,加强对执法办案人员的案前、案中、案后的跟踪监督检查。全年共召开6次通案会和案审会,审理各类行政违法案件116件,告知114件。三是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年公开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建设信息16条,网上非法售药整治、医疗器械整治、执法机关查处案件等相关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60件,其中信函申请54件,网络申请5件,均按时办结。
四、收费情况(无)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14件,均已审结,其中驳回9件、确认违法3件(其中1件责令履行)、终止2件。提起行政诉讼6件,经审理,均为驳回。
六、存在问题及明年打算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少数单位主动性不够,存在主动公开不及时的问题。二是群众满意度不高,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平衡。
2016年,我区将按照《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重点强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供电、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完善公共查阅点建设,逐步在偏远行政村或社区设立专门信息公开点,优化政府网站的栏目设置和访问、检索、下载功能,同时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发布会、手机短信、市民论坛等多样化的方式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三是建立细化的社会评议制度,进行系统的、符合指标体系所要求的社会评议,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满足公众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情况的需要,发挥社会评议对督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