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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570号令)、《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和《金坛市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对本区范围内的中小学校开展2016年度防雷装置安全检查检测,现将检查检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要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雷减灾工作作为学校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摆到突出位置,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强化日常管理,积极防范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人身财产安全。
二、检查检测内容:各学校教学楼、办公楼、食堂宿舍楼、金属旗杆等建(构)筑物和微机房、网络教室等计算机机房的防雷装置。
三、检查检测时间:2016年5月18日至6月30日。
四、检查检测过程中,各学校应给予充分配合,保证检查检测工作顺利进行。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请有防雷专业资质的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落实到位,确保学校人身财产安全。
五、学校应派专人对防雷装置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六、检测收费标准:中心集镇中小学,每校收费560元,其余农村中小学,每校收费320元;城区小学,每校收费560元;城区初中,每校收费640元;高中及中专每校收费1040元。
七、检查检测由常州市金坛区防雷安全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
防雷中心地址:翠园新村100号 三楼
联系电话: 82301156 82300068
82300938(传真)
以上通知,望遵照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气象局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6年5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