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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丰产村新农村建设房屋动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索引号 014139417/2015-0001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指前镇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指政发〔2015〕79号 发布机构 指前镇
生成日期 2015-08-24 公开日期 2016-01-0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同意《丰产村新农村建设房屋动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关于同意《丰产村新农村建设房屋动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
指政发〔2015〕79号

  你村《新农村建设房屋动迁补偿安置方案》已收悉,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你村方案,希你村对照方案规范动迁行为,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2015年8月24日

  丰产村新农村建设房屋动迁补偿安置方案

  因东元头等4自然村有基本农田整治需求,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要求及本次实际,决定对该区域村庄实施动迁。为规范此次房屋动迁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动迁补偿

  (一)动迁补偿对象仅为有房户;被动迁宅基地复垦后为集体所有;

  (二)建筑物及房屋装璜按照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最终评估报告显示的价格予以补偿;

  (三)其他设施按下列标准予以补偿:电话移机费58元/号;有线电视、宽带、自来水移装费400元/户/项;空调、太阳能移装费150元/台;电表移装费200元/户;树木等其他地上物现场估价补贴。

  二、安置方式

  此项动迁安置只考虑有房户的安置,不考虑人口因素。被动迁户可在现房安置和货币安置两种方式中任选一种,一旦选定,不得更改,且不得再次享受农居民宅基地。现房安置房源为社头集镇喜盈门安置小区剩余住房(剩余房源信息附后)。安置面积以被动迁户自选一幢一次成型的房屋面积为准(阁楼檐高2.2米以下的加屋面不计安置面积)。

  (一)选择现房安置:安置房的价格具体为:一层475元/平方米、二层525元/平方米、三层550元/平方米、四层至六层均为475元/平方米,顶层送阁楼;自行车库475元/平方米,汽车库3000元/平方米;超过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内(含)的可按照1000元/平方米的楼层均价购买,超出安置面积10平方米以外的面积可按照1500元/平方米的楼层均价购买,最高不得超过30平方米(注:每室只可以购自行车库一个,此面积不算安置面积);

  选择现房安置的,可享受3个月的过渡费,标准为安置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元;搬家费1000元/户;

  (二)选择货币安置:在动迁补偿的基础上,一次性享受安置面积每平方米800元的货币补偿,搬家费500元/户,不享受过渡费。

  三、工作流程

  本次动迁安置工作操作模式为镇指导、保障,村实施。具体工作流程为:

  (一)根据房屋动迁意向安排,拟拆区域农户必须向村委提交响应本方案的自愿动迁申请,村委核定后与自愿动迁户签订有制约的意向协议,报镇政府动迁办公室;

  (二)当自愿动迁申请达100%时,将启动房屋评估程序,届时将由镇动迁办负责联系有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对意向动迁的房屋、装璜及附着物等进行评估、复评,出具最终的评估报告;

  (三)村委与被动迁户签订房屋动迁协议,被动迁户腾空房屋、提交房屋产权证原件、土地使用证原件、所有房屋钥匙,填写房屋动迁完毕确认单;

  (四)安置业务办理:1、选择现房安置的被动迁户:(1)凭房屋动迁协议、房屋动迁完毕确认单,到村委会,签订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按房屋动迁完毕确认单所载时间先后顺序选房、结算、缴纳房屋装璜保证金1000元/室、装璜垃圾处理费100元/室、领取房屋钥匙,领取水、电开户通知单;凭水、电开户通知单自行到相关单位办理,水(开户费由政府代收)、电开户手续(费用自理)。2、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动迁户,凭房屋动迁协议及房屋动迁完毕确认单到村委会签订房屋动迁补偿安置协议,进行一次性结算;

  四、纪律要求

  (一)该动迁项目为自愿性质,各级工作人员要细致宣传,尊重民意,不搞强求;

  (二)依照方案,严格程序,规范手续;

  (三)严格遵守廉洁制度,不侵占被动迁户利益,不以职谋私,不接受被动迁人吃请、钱物礼品,主动接受监督。

  201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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