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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召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5-12-02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我区召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并提出——

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节约保护水资源


12月1日,金坛区召开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听证会,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参加会议,并就水价调整方案及水资源保护、供水安全保障、困难群体照顾等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金坛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的是2006年标准,至今已整整9个年头。随着物价指数上涨,结合水资源保护现状及供水企业生产实际情况,根据国家、省相关部门文件精神,经对供水企业成本监审与市场调研,我区形成自来水价格改革初步方案。

此次水价调整方案涉及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和水资源费,分别上调基本水价0.38元/、污水处理费0.35元/、水资源费0.17元/,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2.8元/调整为3.7元/。同时实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第一阶梯用水量为每月≤15/户(三口之家),水价为3.7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5但≤22,水价为4.68元/吨;第三阶梯用水量>22,水价为7.62元/。其中,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不实行阶梯式水价,在第一阶梯3.70元/基础上增加0.20元/。此次调整兼顾低收入群体,经区民政局、总工会认定的城乡供水区域内城乡低保家庭、孤儿、城市“三无”人员、特困职工家庭、困境儿童和农村五保户,实行每年200元/户补贴。

听证会人员一致同意水价调整方案,区发改部门将对听证会意见进行整理汇总,提交区政府审议通过,并报请常州市物价局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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