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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发布时间:2015-04-3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我市下调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

  根据上级有关部署,我市发改委认真测算了本次上游非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对燃气企业的成本影响情况,并召集了盛利维尔、埃马克、东宝印染、常宝普莱森等十一家用气企业相关负责人,专门召开了金坛市2015年非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客户座谈会,在广泛征求了相关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从4月1日用气起对我市非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中准销售价格下调0.12元/立方米,由现行每立方米3.68元调整为3.56元。具体销售价格由经营企业按“最高可上浮15%,下浮不限”的规定制定。

  这次我市非民用天然气价格下调的幅度大于周边地区,有效地支持了金坛地方经济的发展。

  金坛市发改委价格科:冯鲁明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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