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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茅东水库管理范围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4-0001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14〕9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4-01-30 发布日期 2014-02-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茅东水库管理范围的通知
 
关于调整茅东水库管理范围的通知
坛政发〔2014〕9号

  为更好地保护和利用茅山地区自然资源,《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08—2020年)》将茅山旅游度假区总体布局为“双核四区”结构,其中茅东水库和新浮水库为两个生态核心区,并划定四个不同功能定位的组团。

  因部分项目规划区涉及茅东水库管理范围,根据《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茅东水库管理所的管理范围进行调整,将位于薛埠镇东进村泥龙组的37.8亩土地、东进村黄泥塘组的11.65亩土地划出茅东水库管理范围,将位于东进村东山凹组的49.45亩土地划入茅东水库管理范围。

  茅东水库管理所管理的土地范围由市国土部门根据上述决定作相应调整,并颁发土地使用证。茅东水库日常管理和调度仍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特此通知。

  金坛市人民政府

  201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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