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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区)人防办,局各科、室,处: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民防事业发展,深入推进镇(区)民防(人防)工作,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对镇(区)民防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一)基本工作考核(100分)
1.党委政府重视(10分)。领导重视,将民防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民防工作,制定全年工作计划,落实各项目标任务。
2.人防工程建设(20分)。及时提供人防工程项目信息;积极配合上级民防部门对镇(区)域结建人防工程的项目审批、执法检查;对已建人防工程进行定期维护管理、监督检查。
3.指挥通信建设(20分)。做好警报设施的选址、安装工作;对警报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确保防空警报鸣响率100%;制定民防应急疏散方案并开展演练活动;认真抓好民防志愿者队伍建设,确保民防志愿者人员、数量稳定,并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年度人防专业队伍组训。
4.城市社区民防工作(20分)。按照组织健全、设施完善、队伍稳定、教育有序、演练有效的标准,推进城市社区民防工作常态化、实体化运作;新建城市社区同步建设社区民防工作站;定期组织城市社区民防工作骨干培训班,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对城市社区民防志愿者及社区居民进行民防应急常识培训;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星级”社区民防工作站创建工作。此项考核仅对金城镇、开发区,其它镇按基本分值计算。
5.民防宣传教育(10分)。认真宣传人防法规政策和民防知识,组织参加各级民防知识竞赛和有奖征文等活动;做好中学生民防知识普及教育工作;及时报送民防工作信息和调研论文。
6.机构队伍建设(10分)。做好镇(区)人防工作综合台账记录,按规定整理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并落实镇(区)民防工作内部管理制度;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
7.民防精神家园建设、准军事化建设(10分)。完成民防精神家园建设和准军事化建设“回头看”活动任务,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创新工作考核
1.人防工程建设和经费筹集位列全市前三位的给予加分,此项考核不包括金城镇、开发区。人防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主动推进并取得实效的给予加分。
2.推进社区民防工作有特色或对当年度创成“四星”以上社区民防工作站的给予加分。此项仅对金城镇、开发区考核。
3.参加常州市级以上民防部门活动。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民防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有奖征文等活动中获奖的给予加分。
4.加强民防宣传信息上报工作。报送民防信息被常州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录用的给予加分 (同一信息按最高分计算一次)。宣传信息稿件须经市民防局审核。
以上创新工作考核总计加分不超过15分。
二、考核程序
(一)市民防局各部门依据考核意见,细化相关考核要求,并记录好平时考核台账,为年度综合考评提供依据。
(二)各镇(区)人防办认真总结全年工作,对照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考核细则,实事求是分析,客观公正自评。
(三)年终由市民防局统一组织考核小组对镇(区)民防工作进行考评,对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四)综合考核汇总后,考核情况将向市人武部,所在镇(区)党委、政府进行通报。
三、其他说明
当年度发生违纪违规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附表.《2014年度镇(区)民防工作考核细则》;
金坛市民防局
2014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