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从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出发,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形成了食品药品保护行政、民事、刑事三位一体的全面监管网络。
一是夯实制度基础,搭建联动执法便捷平台。针对食品药品监管中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监管、职责不清,行政与司法打击相脱离的情况,2013年初,市食安办牵头,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察院、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农林局、粮食局、商务局七家行政单位出台《关于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保护执法联动机制的试行意见》,明确了食品药品保护的协作配合机制、公益诉讼机制、检察监督机制等,在常州地区率先搭建了食品药品联动执法保护的新平台。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发挥机制正能量。为真正体现“民、行、刑”三位一体全面监管,市食安办牵头,各成员单位集中修改并通过了由市检察院起草的“实施细则”。该细则详细规定联席会议的召开方式与具体内容,确定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名单,明确打造信息共享平台,落实行政机关、公检法对食药违法犯罪案件实现分级处理的具体方式,明确食品药品联合督察整顿的重点领域等,使联动机制更具操作性。细则还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分管领导与责任人,并将机制办公室设在食药局;同时强调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引导全社会诚信经营,共同推动解决这一基本民生问题。三是聚焦民生热点,积极开展联合联动执法。针对农贸市场、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生猪屠宰点、学校周边食品状况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热点领域,市食安办主动牵头,联合各环节单位全方位开展联合执法,打击防范食药安全事件。四是合力查办案件,深入挖掘联动执法潜能。市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增强监管合力;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联络员进行线索交流,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共同研究处理方案,证据确凿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五是积极探索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新模式,切实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各部门紧紧围绕联动执法机制平台,进一步强化信息协作,互通案件信息,强化突发性事件应对,建立健全案件协作机制,加大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同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营造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今年4月,该机制被常州市委政法委授予该机制“十优创新成果”奖。
截至目前,共开展联席会议7次,召开联合执法、大型宣传等活动10余次,发现毒鸭血、毒豆芽线索3件,立案3件8人,发现并移送渎职线索1件立案4人,发现行政执法线索1件并发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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