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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农村自来水户表改造费
发布时间:2014-11-10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鉴于近年来材料及人工费用的增长,农村户表改造成本逐年提高的实际情况。按照合理补偿、公平负担的原则,同时兼顾农村群众承受能力,金坛市发改委决定从1110日起调整农村自来水户表改造费标准,基准价为每户800(含DN15水表、水龙头及支管至水表10米以内的所有材料。路管超过10米的,延长部分按30/米加收),企业可根据市场行情和施工条件,最高上浮10%,对农村五保户及贫困家庭的户表改造收费最高不得超过650/户。

  发改委价格科:冯鲁明

  201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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