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药品有清单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856号)和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江苏省低价药品清单》的通知(苏价医[2014]219号)文件,这次低价药清单具体公布到剂型,剂型下的所有规格药品均为低价药品,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低价药品价格政策,针对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的药品价格,日治疗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执行低价药价格政策;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
在不突破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的前提下,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医疗机构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按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加价率顺价作价,执行药品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销售,社会零售药店自主制定零售价格。具体执行剂型规格,各药品经营者可到金坛医药价格QQ群下载。
金坛市发改委价格科:冯鲁明
2014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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