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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调整
  信息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4-06-1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适度缓解上游天然气涨价对下游经营企业购气成本的影响,进一步理顺车用天然气与汽油比价关系,按照常州市物价局的统一布置,并报市政府同意,我市从6月5日起调整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 

  车用压缩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由现行4.50元调整为4.80元,企业可下浮执行,但不得上浮。

  此次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调整坚持了基本补偿增本因素的原则,对因进气价提高与之影响成本的其它因素,以及进价改革在前销价改革在后影响企业效益的因素等一律未予考虑,也体现了兼顾周边的原则。我市车用压缩天然气价格调整后,对出租车运行成本虽然有一定的影响,但气价调整增本仍低于油价补贴。同时,从出租车油改气分析,使用天然气比使用汽油燃料成本仍有明显的降低。再次,车用压缩气价格调整后,油气比价为1:0.66,仍低于政策要求的1:0.75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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