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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4年8月7日
金坛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坛群组发〔2014〕7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基层党组织实际,现就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体进度安排
1.召开时间。从8月上旬开始,到8月中旬前完成。
2.参加范围。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召集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离退休党员要通知到位,参加与否遵从本人意愿;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在会上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严格做好规定动作
1.开展谈心谈话,沟通交流思想。通过个别谈话、集体座谈、上门走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有组织地开展谈心谈话。要普遍开展“四个谈心”活动,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书记要与党员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也要谈心。总支书记要带头与班子成员谈,与下级党组织书记谈,与党小组长、党员谈,总支委员要相互谈心,并与分工联系的下一级党组织书记谈心、与党员谈心。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反复谈,帮助提高认识、正视问题;平时有分歧、有疙瘩的更要通过谈心,消除隔阂、增进了解。对外出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要上门谈心,主动关怀、听取意见。
2.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要结合岗位特点和履职情况,查摆突出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党组织要认真梳理汇总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召开专门会议集体把脉会诊,一项一项讨论分析,找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各支部负责同志,要参照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在格式和内容等要求上可适当简化。
3.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支部要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精心组织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支委会,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直奔主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对上级点明的问题包括是否存在“裸官”情况等,要逐一作出回应。相互批评要抹开面子,直截了当指出问题和不足,真心实意提出改进意见。发言步骤:支部书记首先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然后个人对照检查,接着班子成员逐一发言。第一步,发言的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第二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批评意见和整改建议;第三步,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表态。
4.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支委会后,召开党员大会,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并对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组织生活会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1)评议要求。个人自评: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和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多做自我批评。党员互评:党员之间要开展相互批评,要查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但不要搞人身攻击。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测评情况一般由支部掌握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民主评议:采取发放评议表的方式,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四种情况,对班子及成员进行投票评议,评议一般由支部(总支)掌握并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对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尽早联系其参加组织生活会,如确有原因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经党组织研究,可让流动党员提供书面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意见,并由支部书记或党小组长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代为宣读。
(2)评议内容。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群体党员的特点,重点围绕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明确民主评议的具体内容。对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工作作风、服务意识、廉洁自律、社会公德等开展评议。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重点围绕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职业道德、在群众中威信以及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等情况开展评议。
(3)综合分析。党支部要根据民主评议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党员现实表现,进行综合分析,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对表现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或表彰,推动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对那些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面作用的党员,要逐一研究并落实教育帮助的具体措施,促其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稳妥探索和健全党员出口机制,努力畅通出口渠道,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生机和活力。
三、加强组织领导
1. 落实领导责任。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深入调研、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加强具体指导。局党组书记将靠前指导、强化督查,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要给党支部书记教方法,帮助他们熟悉政策、明确程序,开好会议、抓好整改。党员领导干部要以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已参加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可不参加民主测评。局党组书记有针对性地参加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要参加所分管条线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指导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建设、改进作风提出要求。
2.严格审核把关。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党员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党员负责同志对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3.加强督查指导。局活动督导组要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注重加强点对点、面对面指导,督促各支部高度负责、一抓到底。要直接抽查审核部分基层党组织负责同志对照检查材料,派员参加部分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特别是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对没有准备好的不急于开会;对敷衍应付的,要批评教育及时改正;对民主评议流于形式、失真失实的,要责令重新进行。
4.注重分类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不同群众党员的特点,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方案》(坛群办发〔2014〕9号),分别制定不同的具体工作方案,分领域、分系统、分行业组织推进,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前,应与局活动督导组联系确定时间。活动开展后15日内,要进行总结,形成专项报告,报局活动督导组。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2.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
3.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组织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表
附件1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单位)党支部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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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等次
评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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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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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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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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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对照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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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评议等次”栏中,选择你认为合适的等次打“√”
附件2
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
(单位)党支部 2014年 月 日
附件3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及成员组织生活会
情况民主评议表
(单位)党总支(党支部) 201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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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等次
评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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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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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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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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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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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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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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