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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金坛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18/2014-0000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14〕5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4-03-03 发布日期 2015-01-2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金坛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金坛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司发〔2014〕5号

  现将《金坛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安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金坛市司法局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坛委办发〔2014〕9号),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现就我局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发〔2013〕4号和苏发〔2013〕9号、坛委办发〔2014〕9号文件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四查四治”,坚持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照镜子”,主要是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查找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差距。“正衣冠”,主要是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勇于正视缺点和不足,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敢于触及思想,正视矛盾和问题,从自己做起,从现在改起,端正行为,保持共产党人良好形象。“洗洗澡”,主要是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分析出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原因,既要解决实际问题,更要解决思想问题,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治治病”,主要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区别情况、对症下药,对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问题严重的进行查处,对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

  按照市委部署,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我局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四查三提升”总要求,查宗旨意识牢不牢,查工作作风实不实,查精神状态振不振,查廉洁自律严不严,提升党员社会形象,提升干部服务能力,提升部门工作效能,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和制约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思想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

  二、重点任务

  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讲求实效,紧紧围绕“四查三提升”,以市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法律服务单位为重点,以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实际问题、打造服务型党组织的迫切问题为重点,努力把司法行政机关建设成为党委政府肯定、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部门。

  聚焦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局机关领导干部重点查找解决:工作节奏不适应,对市委部署响应时间过长、落实节奏不快;深入基层重形式,调查研究多,解决问题少;分管业务深入学习不够等问题。市局机关重点查找解决:办事效率不高、被动敷衍拖沓;重点工作、项目落实不迅速、不到位,制度执行力不强;对基层的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多,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手段不多等问题。法律服务单位重点查找解决:遵守执业纪律、职业道德的意识不牢;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服务态度差;对上敷衍塞责,对下推诿扯皮,工作落实“中梗阻”,效率低下;唯利是图,诚信失范等问题。

  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不断发挥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制宣传等多项职能作用,注重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就业、交通、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方面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快速的法律服务,使群众切身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着力解决联系群众“半小时法律服务工作圈”问题。以构建服务型党组织为统领,以法律服务单位党的建设为依托,以服务内容、服务网络、服务队伍、服务载体、服务制度等为抓手,建立健全以群众满意为根本的服务考评体系,改进便民服务各项工作,提升司法行政服务群众的功能和水平,把改进作风的成效真正落实到基层党组织的“末梢神经”。

  三、方法步骤

  从2月份开始,9月基本完成。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3个月。活动正式开始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委有关精神,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市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组织实施。

  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教育实践并重,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有效衔接、相互贯通。重点抓好3个环节,每个环节分别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1、学习教育、听取意见。重点是搞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明确宗旨意识、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的要求和标准。

  (1)进行动员部署。召开市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精神,对活动进行动员部署、明确要求。市局党组书记作动员讲话,市委督导组传达相关会议精神,提出工作要求。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局机关全体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服务所主任、公证处主任、离退休党员、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部分服务对象。会后在参会人员中开展对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主要内容为:对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进行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建议。

  (2)抓好学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发〔2013〕4号、中办发〔2014〕4号和苏发〔2013〕9号、苏办发〔2014〕4号以及坛委办字〔2014〕9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持续推进以“学党章,强作风;学历史,强责任;学业务,强本领”为主要内容的“三学三强”活动,开展“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金坛好干部标准”大讨论,深化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局党组至少召开1次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机关至少举办1次全体党员学习交流会。

  (3)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开展“三解三促”活动、发放征询意见表(函)、召开座谈会、公布投诉专线电话、设置意见箱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管理服务对象、业务相关部门、直属单位、基层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组织班子成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矛盾集中、意见多的地方查找问题,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召开座谈会,分别听取局机关干部职工、离退休党员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意见建议。收集汇总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机关作风评议中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题报告,集中反馈,为第二阶段奠定坚实的基础。

  2、查摆问题、开展批评。重点是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要求,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找准找实突出问题。学习和对照党章,对照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四风”问题具体表现,注重从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中查找“四风”问题。

  (2)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坚持“四个必谈”: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直属单位和法律服务单位负责人必谈,科室负责人与副职、工作人员必谈。通过谈心活动,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并征求对自己的意见。同时,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约谈。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的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市局机关“三公”经费使用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等方面剖析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市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班子成员、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中层正职要自己动手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市局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要分别报上级党组织、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机关中层正职对照检查材料由分管把关后报市局活动办。

  (4)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要求,市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成员既要有深刻的自我批评,也要有诚恳的相互批评,并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回应。会后,要召开情况通报会,通报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局党组要组织党员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

  3、整改落实、建章立制。重点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对策,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1)制定整改方案。抓住重点问题,按照整改有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的“四有”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时间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通报。健全和落实整改项目督查推进制度和整改情况报告反馈制度。整改方案要提交市委督导组审阅。

  (2)抓好正风肃纪。对照整改方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围绕反对“四风”,着眼解决主要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开展一次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分析研判,对领导班子作风进行整顿;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同时,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对不合格党员进行严肃教育,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建立长效机制。在总结经验基础上,进一步理清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思路举措,建立健全密切联系群众、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结合实际,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提高服务效能,制定完善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干部作风科学考评体系的工作机制。针对重点问题,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建立厉行节约、制止浪费、反腐倡廉的约束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改进作风的硬约束。

  4、做好活动总结。召开市局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总结,听取市委督导组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评价和工作要求。总结大会结束时,组织参会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重点评议改进作风情况、解决问题情况。

  四、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成立市司法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岳惠剑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教育实践活动联系点制度,指导、督促直属单位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律师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由各律师党支部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进,抓好活动落实,相关情况及时报市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加强督查指导。市局活动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加强沟通协调,在活动开展的各个环节上主动向市委督查组请示汇报,接受市委督查组的检查、指导以及活动开展的意见建议,并把市委督查组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同时,还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认真开展好督查工作,督促抓好机关科室、直属单位、法律服务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落实。

  3、坚持群众参与。积极开门搞活动的方式,查找问题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整改落实直接吸收群众参与,活动成效直接教给群众评判,推动市局干部职工直接联系群众、群众直接参与活动。拓宽群众参与范围,主动邀请系统内“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服务对象和普通群众,全程参与到活动中来。在制定整改方案、出台相关服务制度、改进措施时,能积极听取群众评估意见。 

  4、突出务求实效。用好的作风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做到“四不四防止”,即不提过多口号,不搞注重声势的活动排场,不设定形式大于内容的量化考核指标,不追求“盆景”的选树;防止借业务工作冲淡活动主题,防止全员参与掩盖重点对象,防止以“自选动作”淡化“规定动作”,防止以自我感觉代替群众对“四风”整治的评价。

  5、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有关指示精神,在市司法行政网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反映教育实践活动各阶段开展情况和成效,宣传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中的先进典型,交流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教育实践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6、注重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与切实改进作风、保障科学发展、推动司法行政事业紧密结合,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形成一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开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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