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我市空气质量优良以上的天数为140天,占总天数的82.8%。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浓度的二级标准要求。
根据计划,我市今年10月底前将对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实现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发布。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市环保部门已先后投入140余万元对2个大气自动站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目前,PM2.5、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等6项指标的仪器设备均已安装到位,并开始试运行,下一步将实现与国家、省网络的连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