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最近,我市发改局、保障办在从严从紧成本审核和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新城东苑四期经济适用房价格定为2600元/平方米。低于苏南地区县级市经济适用房价格,从而有效地缓解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住房困难家庭的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