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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新调整经济适用住房价格
  信息来源:金坛市发改局 发布时间:2013-07-16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经济适用房建设是一项民心工程,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关系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最近,我市发改局、保障办在从严从紧成本审核和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报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新城东苑四期经济适用房价格定为2600元/平方米。低于苏南地区县级市经济适用房价格,从而有效地缓解了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问题,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住房困难家庭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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