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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
聘任吴懿同志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免去农村社会管理处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聘任欧阳一帆同志为组织人事局副局长,免去综合办公室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马琴芳同志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聘任吴俊(审)同志为财政局副局长;
聘任严云霞同志为财政局副局长;
聘任庄慧俊同志为财政局副局长;
聘任武小明同志为财政局副局长;
聘任靳彦俊同志为科技经贸局副局长;
聘任储振华同志为科技经贸局副局长;
聘任李俊华同志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聘任仲景由同志为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聘任王冬俊同志为项目服务中心副主任;
聘任孔令辉同志为金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聘任李慧同志为金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
聘任朱鹏飞同志为金坛市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免去金坛市国发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职务;
以上同志聘期一年。
免去朱云冰同志金坛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云翔同志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蔡桂芳同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季勤俭同志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江苏省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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