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提出的关于“再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办事效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接到你提出的建议后,高度重视,认为该建议对进一步优化金坛经济发展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中心”牵头组织市发改局、住建局、环保局、规划局、国土局、工商局、气象局、消防大队等部门对该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现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对你提出的“再提高政府职能部门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和部分权责下放到开发区”等内容答复如下:
1.关于部分权责下放到开发区方面。今年初,市委、市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金坛经济开发区管理职能的意见》(坛委发〔2012〕55号)和《关于向金坛经济开发区下放部分市级管理权限的通知》(坛政办发〔2013〕36号)两个文件,明确开发区具有直接受理、审批、核准、备案各类投资项目(除外资项目以外)的职能,市发改局、经信局、安监局、环保局、住建局、工商局、国税局、质监局等部门相关审批管理权限下放到开发区。
2.关于再提高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事业单位的办事效率方面。今年以来,市行政服务中心重点牵头开展了两项提升审批效率的工作。一是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制度。对进入绿色通道的项目实行联审联办、快速办理、特事特办、跟踪服务、全程代办、监督协调,凡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均可申请进入“绿色通道”。“绿色通道”制度规定了受理、流转、协调各环节的具体工作程序,“中心”将全程跟踪督查项目审批进度,以召开联合审批会和审批协调会的形式,确定审批方案,及时协调处理审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了压缩审批时限、实施容缺受理等工作机制,并将“绿色通道”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软环境考核。二是建立镇(区)审批代办工作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各镇(区)审批代办员负责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重大项目的免费代办工作,代办的内容包括从项目立项到项目开工期间全部的审批事项的申请办理,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讯、网络等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办理以及相关的涉及中介技术服务的办理。“中心”负责对审批代办工作的人员配置、业务受理、上门服务、全程代办、代办质量、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并纳入镇(区)软环境工作考核。
下一阶段,市行政服务中心将以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和重点企业座谈会精神为动力,进一步推动各部门简政放权,对已进“中心”的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做到授权到位,简化流程,限时办结,各部门行政服务科室成建制进驻“中心”,选派后备干部和业务骨干到窗口锻炼交流,以扎扎实实的措施和行动服务好大招商和所有项目落地。
感谢你对我市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签发人:郭小剑
经办人:冯 梁、高雷斌
联系电话:82880070
金坛市行政服务中心
2013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