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应急管理局 > 规划计划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二○一一年金坛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753901495/2011-0000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应急管理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安监局
产生日期 2011-01-10 发布日期 2011-01-1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金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年翻番的关键之年,做好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常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就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关于印发《二○一一年金坛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一一年金坛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已经市安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镇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

 

  二○一 一年金坛市安全生产工作意见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金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三年翻番的关键之年,做好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和常州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会议精神,就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和省政府136号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以安全生产长效管理为载体,以杜绝较大事故发生为目标,严格执法,强化监督,深化整治,夯实基础,不断巩固和深化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年安全生产各项指标控制在常州市安委会下达的考核目标以内,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努力实现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三)工作重点

  1、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权责清晰、全面完整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继续加强政府领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责任的落实,细化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和考评工作,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促进各镇区、各部门完成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工作格局。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以学习贯彻国务院23号文件和省政府136号文件精神为抓手,加大学习宣贯和督查指导力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企业安全管理、行业安全准入、政策引导、应急救援、责任追究和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等各个方面,对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提出全面系统的要求,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严肃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伤亡事故,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查处力度,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要严厉查处迟报、拖延不报或瞒报事故的行为。四是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各镇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金坛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和部署,加强工作调研,推广先进经验,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决策、制度真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业。

  2、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着力解决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一是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发挥化工整治联动机制,相关部门继续做好关闭、整改、搬迁、提升等四类化工企业分类治理工作,通过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评价、项目建设安全审查等制度,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生产工艺,推进化工企业进园区,加强对化工企业重组重建、整体搬迁、设施拆除、工艺淘汰等项目跟踪督办和指导服务。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制度化监管工作。通过完善机制、调整人员,提高化工专家检查质量和效果;组织开展高危工艺自动化改造、装置运行专项检查,确保安全设施完备有效;广泛开展约谈活动,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能力和安全责任意识。对本质安全无保障、企业管理基础差、事故隐患突出的小化工企业应依法予坚决关闭。二是深入治理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隐患。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控制零售单位数量;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按照职责分工,分散与集中并举,与公安、工商、城管、交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行动,以整治“四私”为重点,合理库存,规范销售户的不安全行为。三是加强冶金铸造企业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安全专篇、安全验收评价备案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检查。加强冶金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和监控,落实冶金企业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工作。针对冶金煤气回收使用、交叉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和存在爆炸危险的高风险作业活动进行检查,防范事故发生。督促冶金企业实行炉窑本体、煤气、制气和高温熔融、金属吊运等重点环节、关键部位安全评价评估制度,强化各项管理措施,严防事故发生。促进企业建立健全内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大安全投入,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到位。四是提高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防范能力。公安消防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精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场所的消防监管;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新开工建设工程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要以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持续组织开展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经营场所管理薄弱等隐患的专项治理,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五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公安、交运、城管等部门要认真落实客运企业安全责任,加强对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动态监管,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态关和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强化对汽车客运的安全监督。建立道路安全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严格查处超员、超速、超载和非法载客行为。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强水上运输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船舶运输、船舶非法载客、超载、非法渡运等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遏止重特大交通事故。六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交通、水利等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加强本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电击、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安全隐患监督检查,特别要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与治理,及时消除隐患。要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和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3、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一是规范对高危企业的监督检查。针对高危行业安全检查频率过高,日常检查针对性不强、查找问题不深入等问题,聘请具有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成立危化、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冶金铸造等五个专家组,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计划,由各职能部门牵头,组织专家对高危企业上门会诊把脉开良方,通过执法监督促整改,提高安全生产监察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加强中小企业的基础监管。各镇区要以企业安全生产达标为抓手,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建立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对安全生产基础条件较差的企业,加大日常检查与指导力度,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行为,全面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三是全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文件的要求,加快制定我市开展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宣贯和培训工作,并建立健全奖惩激励机制,把标准化建设与安全评价、行政许可、安全生产风险抵押、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结合起来,推动企业主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冶金铸造等高危行业(领域)要按照省局的部署,强制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四是加强职业危害监控体系建设。按照中编办〔2010〕104号文件的要求,以理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职能为契机,加强与卫生、人社、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达成共识,调整明确本地区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责权明确、上下一致、运转有效的职业卫生监管机制。继续深化职业危害申报工作,加强行业职业健康工作指导,有序进行职业健康执法检查工作,把化工、建材、冶炼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列入今年执法检查计划。形成“企业重视、预防有效、重点突出、监管有力”的职业危害防控体系。六是健全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以全市综合性应急队伍为支撑,以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为补充,建立健全基层安全生产应急队伍体系。并把基层安全生产应急人员的教育培训纳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之中,分类组织培训,增强基层各级各类安全生产应急人员先期处置和配合协助专业应急队伍开展救援的能力。同时,进一步加强预案的演练,以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领域为重点,通过日常训练、技术竞赛、经验交流、模拟实战演习等多种形式提高救援技能,及时处置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企业重点针对有毒、有害气体、液体泄漏、爆炸等事故进行演练。建筑施工企业重点针对预防坍塌、高处坠落、机具伤害等事故进行演练。校园、人员密集场所重点针对火灾、房屋坍塌、拥挤踩踏伤亡等事故进行演练。各镇和各部门要加强指导,督促高危行业企业、公众聚集娱乐场所单位针对危险源和危险危害因素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演练。要强化企业班组演练,推广岗位应急卡,提高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最大程度避免或降低事故所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

  4、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和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着力增强全社会安全发展意识。一是深入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十个“安全生产月”和“安康杯”知识竞赛等活动,以安全文化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园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为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氛围。二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万人强化培训”活动。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的要求,加紧制定行动方案和计划,组织各镇区、各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广大一线操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分层培训,着力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分层次积极开展安全技术教育和全员培训工作。重点抓好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工作。

  5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事前防范,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坚持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领导带队检查制度和冬、夏季事故高发季节专项检查制度、重大活动重点检查等制度。二是继续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督促企业深入开展各层面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现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责令限期整改。继续实行较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三是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安全监管。深入重点企业和生产环节,开展危险源排查和辨识,建立危险源点数据库,逐一登记建档。充分发挥安全监管二级平台的作用,实施全方位监控,督促企业落实防范措施,实行定岗定员监控。四是建立“打非”联合执法机制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齐、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贮存、运输、建设等行为为重点内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组织安监、公安、质监、工商、国土、环保、消防等部门联合开展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行业和单位,实施重点打击、有效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查处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保障全市安全生产良好秩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