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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陈丽霞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18/2011-0000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11〕5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1-03-16 发布日期 2011-03-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陈丽霞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关于陈丽霞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坛司发〔2011〕5号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镇(开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聘任:

  陈丽霞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

  史玉华同志任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

  戴益平同志任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张洁同志任法制宣传科副科长

  聘期3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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