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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陈丽霞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118/2011-00005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人事任免
司法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司发〔2011〕5号
发布机构
司法局
产生日期
2011-03-16
发布日期
2011-03-1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陈丽霞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关于陈丽霞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坛司发〔2011〕5号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市级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镇(开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聘任:
陈丽霞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
史玉华同志任社区矫正工作科科长
戴益平同志任基层工作科副科长
张洁同志任法制宣传科副科长
聘期3年,从发文之日起计算。
特此通知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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