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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局机关能力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经局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现对机关管理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党纪政纪规范言行,用依法行政,优质高效规范工作,用健全的制度规范管理,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进一步优化机关作风,提升文明水平,开创粮食工作新局面。
二、工作标准与管理规定
1、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人事、财务、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政集体研究决定。
2、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共产党员必须用《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党的各项纪律规范自己的言行。
4、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要求和文明市民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
5、严格办文办事程序。(1)下月工作计划由各职能科室于25日前报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汇总报局长签发。(2)凡以粮食局名义发文,须由职能科室拟文、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签发。(3)对来人办事所需资料应一次性告知,所需办的事项须限时办结。(4)办文办事必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若遇特殊情况需变通必须报分管领导或局长批准。(5)凡对外发函、出具证明、协调文书等需要加盖单位印章的必须经局长同意。
6、接待用餐须先经局长同意,由办公室统一扎口办理。若遇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交办公室办理,事后及时向局长汇报。同时,按照对口接待、对等招待要求,严格控制陪客人数。
7、各科室需购置办公用品、物品一律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所购物品由2人验收入库,由办公室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后报局长审批报销。办公室负责做好各科室领用物品登记,定期向局长汇报购物及使用情况。
8、严格财务管理,需报销的发票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报主要领导审核报销。财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务制度,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
9、全面落实“八条禁令”。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会议(学习)实行签到(点名)制度,上下班迟到、早退和会议(学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予以通报批评;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请假1天以内(含1天)中层正职必须向分管领导请假;请假1天以上,中层正职必须向分管领导、局长请假,其他人员必须向科室负责人、分管局长请假,并由科室负责人做好请销假登记。除招商引资外,严禁工作日午餐饮酒,严禁酒后开车,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严禁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炒股、打牌、下棋、聊天、看影视剧等一切娱乐活动,发现一次,对当事人罚款3000元,对所在科室负责人罚款1000元,科室负责人为当事人的,对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局党政班子成员为当事人的,对主要领导罚款1000元,并予以通报批评,年度考核时取消当事人评优、评先资格。严禁允许外来人员工作时间上本单位电脑玩游戏。
10、机关工作人员在本市城区范围进行监督检查和收购资格审核时,一律不在被查和申报单位用餐。到各镇涉粮企业检查和审核时,也一律不在被查和申报单位用餐,如需用餐一律自行安排工作餐,严禁饮酒。
三、组织领导和督查办法
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局机关范围内作风建设督查考核和处罚。建立局机关作风建设工作日值班制度,负责“八条禁令”、各项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督查和安排或接待咨询、来访事项,并做好督查记录,每月向局务会议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四、局属国有企业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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