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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部署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0-12-08 浏览次数: 【打印】 【字体:

 

 
    为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维护公平有序的药品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有关通知精神,以及市政府和常州市局等部门的工作要求,我局近日作出部署,将于2010年12月初至2011年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协作,落实责任。要求开展集中治理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非法销售药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共享资源,强化相互间案件移送通报机制,做到案件及时依法移送、相关信息及时互相通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保障专项行动的顺利实施。
二是突出重点,严查大案。要求在前期打击药品专项整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辖区内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展开集中检查,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是立足长效,健全机制。要求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四是大力宣传,认真总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宣传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及时曝光违法发布虚假药品信息、销售假药的网站,及时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例,分析整治难点,提出对策思路,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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