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2010年度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根据常州市卫生局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制定《金坛市2010年霍乱防治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希望认真学习,组织实施,并做好以下工作:
1.请各医疗单位于2010年4月1日~10月31日规范开设肠道门诊;肠道门诊设置及工作程序符合要求。
2. 各单位要强化霍乱病人或疑似病人管理,做好霍乱疫情监测及报告工作。
附件:金坛市2010年霍乱防制工作计划
二○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金坛市2010年霍乱防制工作计划
一、背景分析
江苏省是霍乱的老疫区,近50年来,疫情时起时落,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曾出现过年发病率达10/10万以上的高强度流行,90年代以来又出现了反复。流行菌型也发生过几次变化,60年代初期为小川1a,70年代后期出现小川1b,80年代初期稻叶1d引起高强度流行,我省首例O139霍乱自1997年在武进区被发现以来,O139群霍乱弧菌一直为我省霍乱发病的优势菌型。
近几年,我市霍乱的发病率一直被控制在较低水平。1998年8月13日,五叶镇湖头村发生一例小川型霍乱。1999年8月2日,社头镇芦溪村发生一例小川型霍乱。2000年8月16日,尧塘镇兴隆村发生一例O139霍乱。2006年2月9日,白塔镇花桥村委龚家村发生一例O139霍乱。2007年7月3日金城镇黄庄村发生一例O139霍乱。未发生霍乱死亡病例,未出现二代病例。我市2008年、2009年连续2年无霍乱病例报告。
二、主要问题
当前,在霍乱的预防控制工作中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市霍乱发病率一直被控制在较低水平,但是由于受到气候异常多变等自然因素的影响,以及流动人口大幅度增加,部分农村地区卫生条件较差,卫生意识还较为落后,环境、食品、饮水卫生等尚未得到有效的保障等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我市部分地区仍可能存在暴发的危险。
同时,我市霍乱防制工作开展不平衡,肠道门诊流于形式。尤其是近2年来未报告病例,一些单位和工作人员对疫情存在着麻痹思想,降低了警惕性。少数地方存在对腹泻病人不登记或漏登,不采样或先治疗后采样,重治轻防。
三、工作目标
我市霍乱的控制目标是: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市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四、对策措施
霍乱防制是我市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必须以健康教育、业务培训为先导,以《传染病防治法》为武器,切实加强疫情监测、疫点疫区处理和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全面落实各项综合性防制措施。
(一) 流行期前对策措施
流行期前,各单位要制订霍乱防制工作计划,并认真做好思想、组织、培训、药械和经费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以及疫情监测工作。
1.制订计划,完善方案
各单位要根据全市霍乱防制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疫情发生特点和规律,科学分析2010年疫情趋势,提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霍乱控制目标,并制订霍乱防制计划或方案,进一步完善霍乱应急处置预案。
2.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业务培训
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对象举办各类培训班。根据疫情形势、防制对策以及有关业务工作要求,对防疫人员、检验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等进行专项培训。培训应侧重在提高防制工作的质量上,一方面对防制工作方案本身进行培训,明确工作任务,规范各方面工作要求,以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加强对具体业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提高整体防制水平。
3.健全组织
各单位应成立霍乱防治领导小组、病人抢救治疗小组、疫点疫区处理小组等,其组成人员必须熟悉业务,较强的责任心,以适应迅速抢救病人和扑灭疫情的需要。
4.药械准备
各单位应根据疫情预测和防制工作的实际需要,购置足量的消杀药品,配备必要的抢救治疗药械,包括饮水消毒药物、污物排泄物消毒药物、快速灭蝇灭蛆药物、必要的抢救治疗药品、器械和病床等。
5.开设肠道门诊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应在每年4月-10月开设肠道门诊,局部地区根据防治形势可提前开设或延迟关闭。开诊之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规范肠道门诊设置,指派专(兼)职医疗、护理、检验人员并开展技术培训,配备专用医疗设备、抢救药品、消毒药械以及采集粪便标本器械,制订严格的工作制度及隔离消毒制度,设置一定数量的隔离治疗病房等。
6.开展外环境监测
金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流行期前和流行期内选择有代表性的点,积极开展水、海(水)产品及食品监测工作,以及时发现疫情线索。
(1)外环境水体监测
环境水体包括淡水养殖场、水产品码头、医院污水排放口、下水道排放口、肉联加工的出厂水、与人群生活关系密切的河流、池塘、湖泊、水井以及乡镇自来水厂源水等。
(2)食品监测
监测重点包括市售海(水)产品以及生冷、卤制食品。
外环境水体及食品监测的细菌分离培养由金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完成,分离菌株应及时上送至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金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将监测结果整理录入“霍乱弧菌环境和食品监测统计月报汇总表”,每月5日前上报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7、免疫接种
在霍乱多发地区、特殊职业人群中,可适时开展口服霍乱菌苗的推广和接种工作。
(二) 流行早期对策措施
1.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在霍乱流行季节到来之际,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肠道传染病防制知识,做到“高密度、大容量、广覆盖、多反复”,并要突出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不生食海产品、饭前便后洗手和有泻早治、无病早防以及流行期不举办大型婚丧喜事聚餐等内容,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2.强化疫情监测
(1)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
二级及以上各级医疗机构应采取预诊办法,保证腹泻病人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以减少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腹泻病门诊医生对所有就诊的腹泻病人要进行专册登记,并对疑似病人、重点人群中的腹泻病人(包括饮服行业、流动人口及从疫区来的腹泻病人)采集粪便或/和呕吐物等标本采样送检;送检数应不少于腹泻病人总数的10%、年终总人口数的1‰。各单位应每旬向市疾控中心报告腹泻病人登记、病原检索情况。
检索要求:各医院采集的腹泻病人粪便或/和呕吐物一律用碱性蛋白胨水保存,并及时送抵相应的实验室检验或采用金标法作初筛。金标法初筛阳性标本进一步做常规细菌培养,分离的细菌经金坛市疾控中心鉴定确认后方可确诊为霍乱病人。初筛阴性标本不再作常规细菌培养,但初筛数统计上报。对疑似病人(无痛性水样便或米泔水样便)在进行金标筛检同时,必须做常规细菌培养。所有疑似病人便样要同时进行O1群和O139的病原检测。对临床症状典型和/或金标筛检阳性的,初次细菌培养阴性时需进行二次及其以上的增菌培养。
(2)霍乱疫情处置
① 疫情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疑似、临床诊断或霍乱确诊病例后,2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并进行网络直报;不具备网络直报条件的单位应在诊断后2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相应单位送(寄)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确诊病例必须由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确认和报告,当发现霍乱确诊病例1例及以上时,同时按有关疫情报告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进行报告。
金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接到辖区内霍乱病例报告后,需详细记录报告者和报告单位的联系方式、疫情发生地点、时间以及病例数等概况,了解病例特征、临床和实验室诊断等信息,询问对可能污染源的调查情况,并告知报告单位保留可疑食品、水及病人吐泻物以便进一步检查。在以最快方式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的同时,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包括对病例(或带菌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部署和落实各项预防控制措施等。
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如涉及跨辖区的病例或密切接触者时,要立即按有关规定发出正式协查通报,并进行跟踪调查;协查单位接到协查通报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发出单位,相互紧密配合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② 疫情处理
霍乱疫情处理要从疑似病人抓起,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一旦发现临床症状典型的疑似病人,在组织力量全力抢救治疗的同时,要迅速向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卫生部门应立即按确诊病人进行处理,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迅速成立现场处理组,明确流行病学调查组、实验室检测组、医疗救治组和后勤保障等职责,制定现场调查处置方案,落实各项调查处理措施。及时划定疫点、疫区;严格隔离治疗传染源,重症病人在就地抢救治疗的同时,报请上级医疗机构会诊,力争霍乱病人就诊后不发生死亡;认真做好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及时追踪调查密切接触者,实施医学观察和预防性服药,对疫点内相关人员采样检索。除按上述要求开展抢救治疗以及疫点处理外,还应对疫区内人群进行适当的卫生管理,迅速组织人员以乡为单位(重点是疫点周围的若干村)开展为期1周的腹泻病人主动查治工作,及时发现病人、及时调查处理;开展具有针对性健康宣传教育工作,加强饮用水、饮食卫生、粪便管理,改善环境卫生等。同时,要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提示的线索,积极开展传染源追溯和外环境检索工作。
疫情解除后,应继续做好卫生宣传教育,“三管一灭”以及重点人群的检索、外环境监测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对防制措施的效果进行评价。
3.加强流动人口卫生管理
流动人口是霍乱的高发人群,同时也是造成霍乱疫情扩散的主要因素,必须加强卫生管理。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卫生管理机制,改善流动人口聚集地、居住地的卫生条件;招用流动人口较多的单位、工程工地和船只集中的港口、码头、船闸等场所,应健全卫生设施,改善饮水饮食卫生条件,并指派专职或兼职卫生员,以及早发现和治疗腹泻病人。
4.强化法制观念,加强饮水饮食卫生管理,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爱国卫生运动
要依法强化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尤其要强化对乡(镇)自来水厂和自备供水系统的监督监测,保证供给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分散式给水应落实饮水消毒措施。强化食品卫生管理,尤其要加强个体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管理。各地农村要做好民间厨师的培训和管理,要落实禁止生食海产品的措施,严防霍乱食源型传播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加强粪便管理,减少蚊蝇孳生,尤其要加强农村的管粪改厕,积极推进医疗机构的污水处理,减少对水源的污染。同时要密切注意灾害性气候的预报,提前做好有关抗灾防病工作的应急准备。
(三)流行高峰期对策措施
1.强化控制措施,全力扑灭疫情
流行高峰期要集中力量,抓好病人及疑似病人的抢救治疗,力保不发生死亡病例;要强化疫点疫区处理的各项措施,以及时扑灭疫情,减少续发病例的发生。
疫点内要认真开展随时和终末消毒,病人应就近隔离治疗,对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和疫点内人群给予服药消菌治疗。疫区内要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为重点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地进行卫生宣传,教育群众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把好“病从口入”关。卫生部门要组织医务人员分片包干,主动上门调查和治疗腹泻病人,力争将病人治愈在到腹泻病门诊就治之前。
2.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
对于疫情发生较为严重的地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派出工作组或医疗队,协助当地做好病人的抢救治疗和扑灭疫情工作。要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起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查明传播途径和流行因素,采取针对性的防制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3.进一步强化饮水饮食卫生管理,控制暴发疫情的发生
在流行高峰季节,要进一步强化对集中式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和管理,在高发地区可对分散式给水开展饮用水消毒,要加大食品卫生监督力度,增加监测频次,以控制水型和食源型暴发疫情的发生。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造成水型或食源型霍乱暴发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严肃依法查处。
(四)暴发疫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霍乱暴发、流行疫情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级别的要求进行报告。
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过程中应全面登记暴露人群,尽快采样并随后进行服药消菌治疗。开展传染源追溯调查,对可疑食物或水源应尽可能采样检测,同时加强主动搜索。对所有病例和带菌者进行个案调查并录入个案数据库,在上报疫情总结报告时一并上报数据库。
暴发疫情处理结束后,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详细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疫情概况、首发病例或指示病例的描述、流行基本特征、暴发原因、实验室检测结果和病原分型、控制措施和效果评估等。在疫情控制工作结束后5天内完成结案报告。
五、进度安排
2010年3月-4月,制订防制工作计划、召开防制工作会议和开展业务培训;4月中、下旬市疾控中心对腹泻病门诊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覆盖面不低于乡、镇数的1/4,流行期不定期检查肠道门诊运行情况,全年不少于2次;流行期内全力以赴控制和扑灭发现的霍乱疫情,并不定期检查;2011年1月上旬完成并上报全年霍乱资料和工作总结。
六、成效评估
根据防制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对全年霍乱防制工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具体包括以下两方面指标:
(一)实现霍乱控制目标
实现“三不”目标,即不发生霍乱死亡病例,不出现疫情扩散导致的二代病例,不发生中、高强度流行;力争将全市霍乱的年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落实霍乱防制对策措施,主要考核指标包括:
1.加强领导:有组织、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
2.流行期前的准备:业务培训;相关设备、器材、药品充足。
3.腹泻病门诊:各单位开设的腹泻病门诊应布局合理,符合消毒隔离要求;及时开诊,登记报告及时、准确;检索标本数大于登记数的10%、总人口数的1‰;能及时发现和成功抢救治疗病人。
4.疫情调查和处理:疫情报告及时、准确、规范,及时率100%;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时、准确;疫情处理从疑似病人抓起,现场处理各部门职责明确;疫点、疫区划定明确;传染源有效隔离治疗率100%;疫点内人群和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和实施医学观察率100%,预防服药消菌治疗率达100%;标本采集、送检规范,检验方法符合要求;消杀灭方法正确,规范;在疫区内,主动查治腹泻病人,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同时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疫情和处理情况;根据控制效果调整控制措施;疫情结束后及时进行资料整理、总结分析和评估。上述过程中的相关数据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做到记录完整、资料齐全、总结规范。
5.病原检测与菌株管理:按时采集、检测标本。霍乱弧菌菌株管理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国医学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办法》及《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与要求进行保存、运送与管理。全省首发病例、新菌型病例或暴发疫情的霍乱病例菌株完成分离检测后立即上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核,其余菌株在一周内上送至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由常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后上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鉴定与保存。各单位未经卫生部批准均不得保存菌株。
6.业务资料:有关霍乱防制工作的报表、疫情处理过程中相关报表要填写完整,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对霍乱疫情要及时进行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当发现新病例、病人发生严重并发症、死亡,以及病例进行诊断修正等情况下要立即进行进程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