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苏卫医〔2010〕4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金坛市人民医院作为我市手足口病医疗救治定点收治医院。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